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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4-18 10:32    编辑: 马燕燕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汇算清缴,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做好汇算清缴事前服务。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青海税报》等,广泛宣传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使纳税人熟悉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明晰汇算清缴权利和责任。按照税源不同特点分类开展汇算清缴培训,重点辅导新出台的所得税政策、优惠政策、纳税调整项目,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做好汇算清缴日常咨询、申报提醒、风险提示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政策快速沟通和解决机制,解决汇算清缴个性化问题,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是大力推进企业所得税电子化申报。鉴于部分地区企业所得税税源较集中,各地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提高企业所得税电子化申报率。优化企业所得税管理流程,将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台账管理、后续管理等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有机结合,精简汇算清缴资料报送,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三是着力提高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质量。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申报项目、附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采用勾稽监控、适时提醒等方式,提示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的,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截至2012年3月底,全省入库企业所得税60684万元,同比增长81.4%,增收27223万元。

  (省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