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改革范围。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全省70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二是全面取消药物加成。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省政府一次性投入3140万元,弥补了70所县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缺口,所有县级医院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建立新的财政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含15%的灵活用工人员)、运转经费核定收支后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同级财政负担,全面落实发展建设支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省级财政对符合规划的大型设备购置予以一定补助,对省上确定的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费用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对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等公共服务经费按服务成本予以保障。四是创新人事制度改革。淡化编制概念,以服务人口为基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总量。全省70所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配备总量较改革前增加了29.3%。五是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全面实行“因需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管理新机制,同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加强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六是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县级公立医院320种医疗服务价格,调增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疗技术价值的项目,调减检验检查类项目,调增的部分纳入医保,调增的收入全部返还医院用于增加医务工作者绩效奖励及医院发展基金。七是推行医院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全面推行全成本核算和控制,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使医院管理逐步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八是实施专项人才奖励工程。省政府安排2000万元专项人才奖励资金,对县级公立医院骨干人才和优秀人才予以5万元左右奖励。九是全面推开“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全省省、州、县、乡四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对医疗机构实行医保资金按80%预拨、次月结算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顺畅运转。目前,在院患者中享受该服务模式的比例为73%,累计享受该模式患者15.7万人次。
(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