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近期关注

乐都撤县设区 海东撤地设市后行政中心设在乐都区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4-13 08:45    编辑: 王易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我省撤销海东地区设立地级海东市、撤销乐都县设立乐都区,海东市行政中心设在乐都区。4月12日,海东地委、行署在乐都县召开乐都撤县设区干部大会,宣读国务院批复,通报撤地设市有关情况,明确撤县设区的工作要求。会议指出,乐都撤县设区是海东撤地设市的重要前提,必须先于撤地设市完成。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乐都撤县设区对加快海东壮大崛起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书记骆惠宁、代省长郝鹏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地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乐都县撤县设区工作方案》,环环相扣抓好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投身到撤县设区工作当中去。

  会议强调,乐都要坚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建立完整、健全的产业体系。近期,乐都、平安要按照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加大融资力度,统筹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工期倒逼机制,按照计划进度完成规划编制、征地拆迁任务,确保如期开工,加快形成大开发、快建设的生动场面。(辛元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