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省安委会部分联络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交警总队、省运管局等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同时还邀请了省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参加。会议通报了一季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同时分析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各单位就贯彻落实国发30号文情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汇报。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3〕17号),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力争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要加强农村道路和车辆以及校车的监管,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努力推动州、县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建立;认真开展“道路客运年”、“两客一危”专项整治等活动,继续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公路安全保障通行能力;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把船舶船只检验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各方责任。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