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质监局】青海省《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4-02 09:17    编辑: 王易

  近日,由青海省草原总站编制的《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地方标准,通过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批准发布实施。

  近年来,由于气候变暖、旱化,草山草地畜牧业生产超载过牧等因素,导致天然草地持续退化,草地生态功能减弱,严重影响了草地畜牧业的发展。为遏制天然草地持续退化,巩固草地生态保护,调节草原禁牧与草畜平衡关系,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畜牧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青海省草原总站在调查研究总结我省近40年来不同地区、不同范围草地资源、草地生态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地方标准。

  《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地方标准从羊日食量的计算,绵羊、山羊、黄牛、牦牛、马、骡、驴、骆驼等主要家畜折合羊单位的日食量以及主要农作物秸秆谷草比、天然草地不同放牧草地利用率、人工草地利用率、放牧草地可食量的测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对家畜在冷季、全年利用草地可食量、人工草地可食量、草地载畜量、区域人工草地合理载畜量、区域农作物秸秆合理载畜量、草地区域载畜量潜力与超载提供了计算方法。同时对天然草地不同放牧草地、人工草地、牧草再生率、产草量年变化率给出了明确指标,使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更加切合实际,为有效控制草地载畜量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