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9.02亿元,用于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农牧民生产资料补贴。自2011年我省启动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来,省财政三年累计投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8.02亿元。
随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深入实施,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利地保护和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赋予了广大牧户长期稳定的草原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牧民保护草原、合理利用草原的主人翁意识。二是全省中度以上退化植被得以休养生息,从根本上遏制草原退化加剧的趋势,草原生态环境也将得到逐步恢复和改善,实现了草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三是通过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优化了生产布局,调整了畜群和畜种结构,合理配置了生产要素,从而解决了人、草、畜矛盾,促进了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四是农牧民政策性收入明显增加,通过政策的实施,每年可使农牧民人均增收达到508元,其中牧民人均增收达到2588元。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