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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国土系统给公车私用上“枷锁”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03-31 09:23    编辑: 李滨
  3月28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行为,制止和纠正公车私用等问题,我省国土资源系统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五不准”。

  公务用车要切实保证公务,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五项制度,即:保险维修、油料政府采购制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公务用车登记公示制度;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和节日封存制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五不准”: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不准用公车参加婚嫁事宜;不准私自用公车学习驾驶;不准公车停放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损毁公务用车标识;严格派车制度,同一方向同时出差的车辆要合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减少各种各类接待,确需接待的,须经主管厅长批准后方可接待。各类接待全部以自助餐为主,不得上烟酒,无自助餐条件的,一切从简,并按省财政厅的有关标准执行。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吃请,不得以组织联谊的名义搞宴请。接待部、省人员来青调研、考察和交流的,一律减少陪同人员和车辆。各单位、各部门下乡调研时,统一吃自助餐,不得吃桌餐,无自助条件的按省财政厅有关标准执行,不增加地方负担。(小言、康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