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有效落实村(社区)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在去年提标基础上,近日,省财政又统筹安排资金,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和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从今年起,社区“两委”成员月报酬发放标准统一按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予以落实;对每个行政村的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1.5万元;对每个社区居委会的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2万元。由此,全省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达到3.5-5.8万元。为切实保障相关补助调标政策及时、全面得到落实,此次提标新增经费由省财政补助60%。此次提标后,我省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补助标准位列西部前列。同时,也将极大地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