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湟源县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问题,西宁市机构编制核查领导小组组成以市编办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为成员单位的调查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调查核实,确定6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组将调查情况向有关领导做了专题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市监察局、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及时督促湟源县委、县政府做好整改和处理工作。根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精神,结合市监察局、编办的意见建议,湟源县对6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分别作出办理退休和限期返回原单位上班的决定。
通过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降低了行政成本,促进了湟源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人事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省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