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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会同省残联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3-19 10:58    编辑: 马秀

  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2月上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在全省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以“宣传到位、登记到位、家访到位、帮扶到位”为目标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活动期间,共接受各类援助对象政策咨询2.45余万人次,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50余场,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户数3156人次,发放援助宣传资料6.5万余份,提供就业信息3万余条,确定援助对象3026人,帮助安置“4045”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1088人,为2318名从事公益岗位和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兑现了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险事务代理近1万人次。

  此次活动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等5类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通过广泛开展《就业促进法》等政策法规宣传,实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特困群体,为援助对象提供档案托管、流动(转移)就业手续、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确保实现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同时,各级人社部门还将就业援助月活动和就业服务结合起来,对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进行了登记认定,确保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对辖区内就业困难较大的援助对象实行专人跟踪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在援助月活动中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跟踪了解就业稳定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对活动中帮扶未到位的,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援助对象,分析原因,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确保尽早实现就业和落实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