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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西宁市建立五项机制创优环保工作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2-28 18:03    编辑: 马秀

  为加强环境监管,提高工作效能,西宁市环保局牢固树立环保精细管理理念,建立五项机制,推进环保工作服务创优、管理创新、工作创先。

  一是项目环境监管机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环保“三同时”执行等逐项按环评要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力促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推进。

  二是网格化环境监察机制。以“定人员、定地段、定标准、定责任”为主要内容,实行领导包网、干部包格、监督员包点,实行环境问题首问负责制,推进环境监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网格化管理迈进。

  三是上下联动机制。强化与区县(园区)和市直部门间的联动协调,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问题。

  四是内部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各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对每项业务运转环节细化时间安排,使环境监察执法严格依法照章办事,环境监测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五是公众参与机制。实行环境新闻发布会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加强环保“110”、12369投诉和环境信访受理、查处办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