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综治办委托省统计局开展的2012年青海省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满意度为95.54%,连续四年位列全省政法机关首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充分发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通过扎实开展争先创优、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向农牧区延伸;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束、矫正、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逐年提升,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