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保持物价平稳,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物价调控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重要生活必需品及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动态,对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要及时掌握和了解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要按照《青海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价调基金投入到相关领域和重要环节,做到主要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供应,满足群众需求。
针对节日前后各类消费品供销两旺的特点,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市场检查。旅游、工商、价格监督检查等执法部门要重点围绕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生活必需品、餐饮、交通运输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虚假折扣、哄抬物价、合谋涨价等违法行为,交通领域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旅游领域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以及餐饮、住宿等领域违反价格法、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畅通群众权益诉求渠道,安排专人值守“12358”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快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物价调控工作的成效。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物价运行情况,及时启运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及其他补助,对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各类途径进行必要救助,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