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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大】青海师范大学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工作验收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1-29 17:23    编辑: 李滨

  1月28日—29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行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工作验收的通知要求,由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的7人专家组对青海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青海师范大学)立项建设工作进行了整体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由5名省外专家和2名省内专家组成。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兰州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发虎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成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青海高原医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天一,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孙茂松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子今教授,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书记、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鹿化煜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博士生导师杨祖培教授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魏登邦教授。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海平、科技厅副厅长邢小方、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胡维忠出席了检查验收工作汇报会。

  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支撑材料、实地考察、座谈和质询等方式对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的执行情况,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工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立项建设工作成效以及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准备情况等。专家组对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整体条件达到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条件。专家组一致认为,一是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学、中国史3个一级建设学科形成的学科方向凝炼准确,定位合理,特色突出;二是形成了一支以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为骨干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三是科学研究条件完善、基础扎实;四是科研成果显著,标志性科研成果创新性强,水平高;五是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六是以文献资源中心、网络服务平台、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得到了加强,满足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

  学校自2003年开始实施“重点扶持、分层建设、整体推进”战略,重点建设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历史学3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2008年,学校确定这3个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申请立项建设学科。2010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内,学校凝聚全校力量,全力实施建设规划,取得显著建设成果。先后建成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在建设期内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1人,教授由建设初期的112人发展到目前的22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从建设初期的56人发展到现在的165人。有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人入选省“135”人才计划,11人被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立项以来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1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3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1项,“973”前期项目2项。教育部春晖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科技研究重点项目等24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64项。出版学术专著42部,发表学术论文1600余篇,奖励科研成果404项。

  长期以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青海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出发点,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工作,汇集了一批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建成了一批高标准学科平台,承担了一批高水平科研项目,形成了一批优势学科群。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为我省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学校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工作验收,即将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学校办学历史中的一次重大突破,也将对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的增强以及高等教育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功能的拓展产生重大影响。

  (青海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