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全省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省民宗委领导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2年,省民宗委以整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深入平安寺院建设为主线,以突出寺院维稳为重点,坚持教育引导为先、尊重保护为本、管理服务并重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和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做出了新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二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有新亮点;三是平安寺院建设有新举措;四是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五是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六是依法行政有新提升;七是推进机关和队伍建设有新起色。
会议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稳中求进,注重在打造亮点、关注民生、加快发展、促进团结上下功夫,注重在保障权益、依法管理、正面引导、加强服务上抓落实,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抓履职,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要求实。二是抓重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落地。三是抓服务,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有新亮点。四是抓关键,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要讲规范。五是抓引导,平安寺院建设活动要再深化。六是抓调研,民族宗教工作能力要有新提高。七是抓作风,干部队伍建设要下大力气。
会议表彰了2012年度民族宗教系统专项工作优秀单位、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西宁市民宗委等5个单位作了会议交流发言。省民宗委与各州市地民宗委签订2013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州市地民宗委、各县(区、市)民宗局、各自治州民族语文(古籍)部门及省民宗委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规定,切实改进会风,会期由1天压缩到半天,会议范围缩小,会议材料减少,工作报告一再压缩,会议在机关会议室召开,没有安排宴请等活动。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