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把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的有效措施来抓,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到2012年底,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820家,比2007年末的460家增加3360家,成员达到23万人,带动农户18万户。合作社覆盖到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各个行业,渗透到生产、加工、贮藏、运销等各个环节,其中:种植业1127个,畜牧业2037个,分别占总数的30%和53%。
二是领办主体多元化。目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类型有农村能人领办型,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基层供销社牵头组建型等,最主要的是农村能人领办型,达到2200多个,占总数的70%以上。近两年,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新的创办主体。
三是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合作社为会员提供统一服务,全省以这种形式的居多。第二种是农牧民以资源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形式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农牧民成员实行在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四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全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大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印制了《成员证》,明晰了股权关系。到2012年底,全省能够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合作社达1055家,省级示范社54家,有8家合作社获得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农牧业的发展,合作社的实力也不断壮大,在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带领农牧户进入市场,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收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提高了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多年来,各地涌现出了许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但是由于零散经营,甚至互相竞争,致使同产业难以发展壮大。通过大户之间的联合,形成了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和营销合作社,不仅扩大了种植、养殖和销售规模,而且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目前全省有3820家合作社,平均每1.6个村有一家合作社;入社农牧民23万人,平均每个合作社有60多人,再加上带动的非成员,全省参与合作经营的农牧民达到41万户,占全省农牧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
(二)推动了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越来越多的合作社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一方面吸收成员土地经营权入股,另一方面租赁非成员土地,实行集中连片经营。特别是马铃薯合作社、油菜合作社以及农机合作社成效显著。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的土地面积达到37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33%。一批以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如化隆县生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承租、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代管代营等方式流转土地3000亩,实现了土地经营规模化、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目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有了良好的开端,尤其是蔬菜种植合作社、畜牧业养殖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制定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严把投入品的质量关,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操作,提高了农畜产品标准化水平。同时,合作社积极打造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如湟中的“苏尔吉”蔬菜、大通的“朔山”牌露天蔬菜、天峻的“野血牦牛”酸乳、刚察的“藏宝”大白毛、乐都的“乐都兴农”农产品等,使特色农畜产品知名度显著提高。据统计,2012年底,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22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6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25个。
(四)拉长了产业链条,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合作社的生产不再是简单生产活动,而是将分散的农牧户组织起来,通过合作社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节省流通费用,使成员更多地享受到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牧民收入的增长。据统计,目前,统一组织购买农牧业生产投入品达的合作社478个,占12.5%,统一销售农产品达的合作社696个,占21%;创办加工实体的合作社70多个,合作社通过开展储藏、加工、销售等面向成员的服务,延伸了产业链条,增加了成员收入,合作社成员比非成员收入普遍高出30%以上。
(五)提高了合作社及其产品的知名度。近几年,通过网络宣传和组织合作社参加青洽会、全国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种推介活动,使合作社及其产品知名度不断提高,增强了合作社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如天峻县桑木纯精乳制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牦牛酸奶、都兰县枸杞合作社的红、黑枸杞和循化县万云花椒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花椒、辣椒等深受消费者欢迎。
从总体上看,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呈加速发展势头,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发展范围有限,对农牧民生产的带动能力不强,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未能形成合力,规模经营水平不高。同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领域的居多,在农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领域不多,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二是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由于合作社是以农牧民为主成立的经济组织,资金基础本来就弱,近年来,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但扶持的额度和数量仍然有限,加之对合作社的金融贷款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合作社在贷款方面缺乏优惠政策。三是规范化程度不高。全省3820家合作社当中较为规范的合作社只占28%,大多数合作社组织形式、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方面还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合作社发展的质量不高。四是人才技术信息缺乏。合作社管理人员多数是由农村中经纪人或产业大户领办,在生产经营方面有一技之长,但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营销知识、财务管理、市场信息等掌握不多,缺乏有实践经验、有合作理念、有市场知识的管理人才,合作社信息来源渠道窄,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省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