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阳光家园计划”(2012-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2]199号),用于补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阳光家园计划”正式启动。
“阳光家园计划”每年为纳入城乡低保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安养残疾人提供资助,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覆盖。项目以居家安养为主,托养机构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为辅,其中居家安养的资助标准为600元/人/年;对公办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机构的资助标准为2400元/人,并给予2—8万元的机构建设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机构,可在同标准资助的基础上,每年给予资助。项目的实施将促进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安养家庭改善托养服务条件、提高托养服务能力水平,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项目资金总额达1817万元,将为符合条件的2892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资助。
(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