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宁市以促进城镇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使上万名就业困难群体实现了就业。
一是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对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补贴。全年共有8962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3612万元。
二是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年内,全市企业共吸纳1225名残疾人就业,共享受补贴966万元。
三是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全年安置491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公益岗位总人数达到4324名,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9238万元。
四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际困难,制定了新政策,对已享受社保补贴期满距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延长至退休,目前,全市有15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继续享受了社保补贴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