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西宁市大气环境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西宁市从2012年10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冬季烟尘污染专项检查活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生活垃圾焚烧、建筑扬尘污染等较突出的环境问题,西宁市环保局提出了具体整治要求。一要对各县区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开展抽查,专项督办,重点针对是否对专项检查进行安排部署,是否落实检查时间、人员、车辆及取证设备,是否有查处记录,是否对违法排污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是否做到责任到人。二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积极协调城管、工商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禁止辖区内焚烧垃圾、枯枝树叶,限制建筑扬尘和沿街经营单位小煤炉污染。三要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冒黑烟”现象、污染物超标排放、擅自停用污染处理设施、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安装使用锅炉、未按期完成“煤改气”限期治理任务等情况,要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并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四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定期上报工作简报、一周汇总、每月小结,及时反应存在的困难,确保上下部门联动共同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