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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观察】切实推进法治青海建设行稳致远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2-20 09:42    编辑: 成忱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形成与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平安青海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青海科学发展,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全省长治久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加快推进法治青海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部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切实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并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有力举措。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要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同时,要把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让全面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在正确道路上前行。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以法治来激励和保护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执法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执法司法;做到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以完善的制度构造为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制度层面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形塑良好法治体系的同时,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实时普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上下足功夫。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青海,我们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也要着眼长远,让法治青海建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行稳致远。(戴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