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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 引领推动地方金融治理现代化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2-21 11:36    编辑: 马燕燕         

  法者,治之端也。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制度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本文旨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地方金融治理,结合以下几点思考,积极探索一条适应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的现代地方金融治理之路。

  根植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地方金融治理共识。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面临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和各类矛盾风险的多重挑战。困难越是艰巨复杂,就越需要更好发挥法治作用。作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我们要坚定不移尊崇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使之成为引领贯穿金融全局工作的强大武器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破解突出问题,依靠法治力量来统筹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规范政府行为,凝聚起“以法为纲,崇法善治”的法治共识和治理文化。要更加注重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更加注重金融监管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更加注重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以法治营造最好营商环境,打造最优金融生态。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扭住地方金融治理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地方金融治理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要始终坚持党总揽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鲜明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来部署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落实,制定完善金融监督、管理、服务各项制度政策,确保以正确政治路线引领地方金融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在金融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实现地方金融业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把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金融治理的各方面。

  完善制度补短板,夯实地方金融治理基石。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针对现阶段地方金融治理过程中“法不够用”“法不好用”“有法不用”“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要坚持在中央顶层设计和法律框架内,加快推动地方金融立法进程,积极探索适应地方金融发展需要的制度安排,通过增强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建立一套规范有序、适应现阶段地方金融发展需要的地方金融法治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法规制度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明确监管原则和监管底线,统一监管执法标准,加快地方金融新兴业态的监管制度建设,形成地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完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制、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制和审计监督考核机制,用法制为地方金融治理工作赋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以政务诚信来引导社会诚信。

  规范改进监管措施,提升地方金融治理效能。厉行法治,在于“法之必行”。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实践好依法治国和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用法律制度厘定监管执法的权利边界,完善监管执法程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防止任意执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退出等机制,强化对地方金融业态的分类监管、有效监管、深度监管、法治监管。协助中央驻青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地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着力破解监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数据孤岛等问题。研究借鉴上海仲裁院、北京金融法院等模式,建立金融司法调节机制,为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进一步加码。加强专业人力智力支撑,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一批政治素质硬、法律修养好、业务精通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同时推进金融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增强金融科技赋能,促进金融决策科学化、金融服务便捷化、风险防控一体化。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兴监管机制,规范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执法行为,以信用监管方式引导地方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迈上新征程,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金融治理各项工作,主动承担风险处置责任,通过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逐步形成“主体责任落实、行业自律规范、监管协同有效、处罚震慑有力、社会和谐共治”的现代地方金融治理新格局,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持续保驾护航。

  (作者:王平为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