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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促善治 以监督促落实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2-08 11:35    编辑: 马燕燕         

  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重点民生问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着力构建符合青海实际、较为完备的地方性生态法规体系。同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开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青海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履行人大之责、贡献法治之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时代意蕴,在生态环境立法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要求,发挥主导作用,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合力编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防护网,筑牢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之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华民族历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环境连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拥有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是人民群众最朴实、最基本的期盼,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中之重。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青海蓝、河湖清、山川绿永驻青藏高原大地”为目标,持续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开展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以有效监督促进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保证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蒲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