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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教育是普法工作的先行官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2-04 11:33    编辑: 马燕燕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省以及全国各地各部门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不同的活动形式,形成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让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有力契合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宪法宣传周主题。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它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所以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宪法理应是先行官,我们要优先抓好宪法教育,做好以下工作。

  宪法宣传教育要常态化、制度化。在普法教育中,很多人关注的多是与自己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方面的内容,这与部分民众缺乏相关法学知识有关,也体现了一些地方普法教育上的缺位。普法,先从学宪法开始。我们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宪法宣传和教育,不能只局限在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这些特定的时间里,而是要把宪法当作普法教育的基础来抓,将宪法的宣传和学习常态化。

  宪法宣传教育要向大众普及。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出版一些适合非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阅读的法学普及读物,同时也要发挥好传统和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如通过开设一些法学知识专栏等,把宣扬宪法融合到法制教育中,这样不仅可以让群众了解到相关法律条文,而且还能让他们了解到一些系统的法学常识,有助于他们对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不仅有利于更好宣传宪法精神,进行宪法教育,也能更加有利于普法工作的开展。

  在学校教育方面,在相关课程设置上应适当加大宪法教育的比例,将宣扬宪法和学校普法活动有机结合,加大法学常识的内容讲授,将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根植在青少年思想深处,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更加有利于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在普法教育中,先从认识、了解和学习宪法开始,这是宪法的基础性作用所要求的。宪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做好宪法教育是普法的基础,只有民众个人确立了宪法意识,树立了宪法信仰,“依法治国”根基才会更加牢固。(宋熙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