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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11元到32500元 西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103倍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9-22 09:41    编辑: 马燕燕         

  “上世纪60年代每月我的工资仅有38元,现在每月我都可以领到近4000元退休工资。收入的稳步增长让我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了。”今年78岁的肖女士对记者说。

  若将肖女士几十年来的收入画成曲线图,那么我们可以看到,这条曲线几乎与西宁市城镇居民收入的曲线图走向相同。市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957年西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11.4元,2007年首次突破万元(10636元),到2018年达到32500元。从1957至2018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03倍,翻了10番,年均增长7.9%。

  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呈多元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市城镇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市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采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就业等措施,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态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改革开放前,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9成以上;改革开放以后,以养老金为主的转移性收入增加较快,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2018年城镇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比重分别为61.9%、11.2%、6.9%、20.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8倍

  纵观70年,西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18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504元,和1952年的55元相比,增长208倍,翻了7.7番,年均增长8.4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多项政策和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脱贫致富,从上世纪80年代的粮食保护价、粮食最低收购价、发展集体经济和多种经营,到上世纪90年代后的劳务经济、取消“三统一提”清理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等等,都是保护农民收入增长的具体措施。近年来,在贯彻落实中央的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我市农民增收的相应措施,如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设施农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等,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全市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