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专题专栏 / 专题 / 小财政大民生 / 社会保障

我省兑现困难群众救助奖补资金1000万元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7-06 09:21    编辑: 马燕燕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青海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奖补资金的通知》,按照鼓励先进、统筹区域、综合平衡、体现差异的原则,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考核分数测算奖补资金,安排兑现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奖补工作经费1000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

  据了解,2月下旬至3月上旬,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在省目标考核工作组的统一安排下,深入各市(州)及40个乡(镇),对各地社会救助的政策执行、组织保障、资金效益、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经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西宁、海西、海北、黄南为优秀市(州),西宁市城东区、大通县、海北州刚察县、玉树州治多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东市互助县、黄南州尖扎县、海南州兴海县、果洛州达日县为优秀县(市、区、行委)。

  自2015年以来,我省开始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相挂钩,通过“绩效加奖补”的方式分配各项社会救助资金。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引起了各级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调动和激发了各地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贯彻落实。(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