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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新时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使命
——访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6-26 11:19    编辑: 许娜         

  毒品贻害无穷,举世共愤。在我们追求幸福安宁、祥和康乐的路上,这个邪恶的幽灵戕害生灵,祸乱社会,给人类带来了难以尽述的灾难。如何抑制乃至铲除毒品这朵“罪恶之花”,是全世界面临的问题。当前,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还有哪些问题和挑战?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就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专访了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

  记者: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刘伯林:根据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戒毒条例》有关规定,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主要承担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戒毒康复管理、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职能。

  2009年7月我省原劳教系统开始承担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任务,2013年劳教制度废止后,原劳教机构转型为戒毒工作机构,成立了省戒毒管理局,作为省司法厅直属机构,下辖3个强制隔离戒毒所。自2009年以来,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累计收治戒毒人员7000多人。

  记者:当前,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

  刘伯林:目前,我国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毒品问题正处于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处于多发高发期,毒品治理进入集中攻坚期。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戒毒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吸毒人数持续增长,吸毒人员涉及地域和人群广泛,吸食滥用毒品种类多、变化快,滥用合成毒品人员低龄化、区域扩大化、种类多样化趋势明显。截至目前,我省累计登记吸毒人员1.2万余人,其中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急剧增多,累计登记人数首次超过滥用传统毒品人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人员成分日益复杂,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数不断增长,目前占到戒毒人员总数的54.86%。这些戒毒人员当中,多次戒毒的、负案在戒的也不断增多,给戒毒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吸毒人员教育戒治难度也进一步增大。

  记者: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什么思路?

  刘伯林: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戒毒系统将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禁毒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戒毒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勇担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使命,持之以恒推进戒毒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努力提升服务保障“五四战略”、推进青海长治久安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强戒毒场所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依法依规开展吸毒人员,特别是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社会面不稳定因素;坚持以人为本,攻心治本,着眼戒毒人员回归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及抗复吸能力训练,努力向社会回送守法公民。大力推进戒毒基本模式发展定型,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和回归指导区,规范戒毒工作管理流程。积极推进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五大”专业教育戒治中心建设,加强教育戒治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推广,努力提升科学精准戒毒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民警队伍建设,严格工作标准,不断提升民警队伍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向纵深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禁毒、戒毒知识,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持续强化戒毒人员出所回访调查,整理分析回访调查信息,扩大戒毒人员跟踪帮教,巩固戒断成效,降低复吸率,完善戒毒所、共青团组织、公安机关、社区、家庭等社会化帮教机制,提升戒毒人员操守保持率,努力打造戒毒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