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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就控辍保学提出严要求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6-09-06 09:27    编辑: 马燕燕         

  记者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全省秋季开学各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其中就严格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了严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做好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数据。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从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复读、留级,严格升级学生、特别是小升初学生的报到移交工作,对未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学生,班级之间、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学校、班主任及教师进行承包家访,督促学生及时返校。对仍未入学的,及时报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劝返入学。同时根据今年民政部门对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结果,劝返未入学的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学校对留守儿童要有专项关爱行动计划,做到情况清、工作实。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整改,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和措施,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更新学生(幼儿)学籍信息,包括异动、转学(跨省转学)、问题学籍处理等。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对本校(园)中小学生(幼儿)学籍进行再次核查,对没有学籍的学生(幼儿)进行及时注册、补录学籍。要做好留守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学生的学籍管理更新工作,确保在校学生数与学籍管理系统学生数、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在校生数有效对接并保持一致。(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