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专题专栏 / 专题 / 小财政大民生 / 教育培训

我省面向六州实施藏汉双语定向师范生免费教育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8-06 10:19    编辑: 蒋文彬         

  8月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我省中小学藏汉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我省决定从2016年秋季起,面向六州实施藏汉双语定向师范生免费培养计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按现行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按相关规定享受生活补助。

  据了解,这项工作从2016年秋季开始试点,将面向青南三州选拔40名优秀农牧区高中毕业民族学生,实施定向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17年起,扩大到六州,每年选拔不少于120名优秀农牧区高中毕业民族学生,实施藏汉双语理科定向师范专业免费教育,并按3:1的比例定向培养藏汉双语小学全科教师。

  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纳入青海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学制4年,本科学历,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免费师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签订《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学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遵循“哪来哪去”的就业原则,到定向服务州、县(市)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10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农牧区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解除或终止人事聘用合同,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和缴纳违约金。

  实行藏汉双语定向师范生免费教育是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重大决策,是着力解决农牧区民族学校藏汉双语师资紧缺矛盾,改善双语师资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