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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管局发布粽子安全消费提示: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请拨打12331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6-08 09:53    编辑: 马秀         

  我国传统佳节端午节即将来临,粽子消费也进入高峰时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三方面。

  一是通过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和食品店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要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近期,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粽子进行专项抽检,发现很多粽子商业无菌不达标和检出甜味剂安赛蜜和糖精钠。安赛蜜和糖精钠是常用的合成甜味剂,但不得用于粽子中,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