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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车应注意四大陷阱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3-16 10:00    编辑: 马燕燕         

  3月15日,东川工业园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苏明亮告诉记者,汽车投诉已经成为消费者最常见的一类,市民购车时应注意四类消费陷阱。

  一是商家混淆“订金”“定金”概念,消费者在购车时,商家往往让消费者缴纳“定金”或“订金”,但因为两个“金”含义不同,在后期出现纠纷后,消费者在此方面利益受损。

  二是在看车时,销售商隐瞒车辆的瑕疵及真实情况。比如,将因物流致损的新车,经过售前整容按照新车销售,甚至将翻新车、事故车当做新车出售。所以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一定要观察仔细,避免上当。

  三是交车不规范。主要是销售商的订购车合同条款不规范所致,有的不具备交车条件,有的无法按时交车,还有的随意提价,而且部分销售商还将紧俏热销车型巧立名目加价提车。消费者在购车时要查看合同,看销售商符合交车条件后再提车。

  四是在销售车辆时推销定点保险、按揭购车业务得回扣。

  苏明亮说,一定要留好购物发票等凭证,方便维权。如果遇到汽车消费纠纷,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维权的难度。(姚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