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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四种常见纠纷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3-15 09:30    编辑: 马燕燕         

  ●买房容易退房难

  案例:2012年,陈先生通过贷款方式买了一套价值48.6万元的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合同约定房子将于2014年5月交付。原定的交房日期到了,可是开发商却以未完工为理由,推迟交房日期。陈先生见开发商违约,便想要退掉房子,但是在提交申请后,开发商层层推阻,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提醒:退房主要有两种原因:购房者违约;开发商违约。如果因为开发商违约,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赔偿可以直接起诉。但是如果是购房者自己违约,例如买方因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或者购房贷款出现问题等,开发商就有可能按照合同拒绝退房,即使开发商同意退房,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所以在买房之前就要调查清楚是否有能力买房,避免造成损失。

  ●逾期交房违约金难兑现

  案例:市民赵先生在购房时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二乘以延期交房天数。赵先生购房款为47万元,之后开发商逾期交房7个月,违约金为19000余元。交房后,赵先生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告诉赵先生,现在没有钱,只能等施工方索赔后再给赵先生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拖延至今。

  提醒: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是开发商单方违约,对于业主,延期交房带来很多不便,也造成很多损失,业主理应按照合同索赔,但开发商总以没有资金作为借口,搪塞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先找开发商协调,如果仍然不行就只能联合其他业主,走法律程序,在购房前也应该调查开发商,资金是否充足,其他开发项目如何,再来决定是否购买。

  ●公摊面积不符

  案例:刘女士在西宁某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按照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刘女士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6.5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22.5平方米。在入住后,刘女士按设计图上标注的面积算下来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7平方米,比合同上写明的多出4.5平方米。刘女士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提醒: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测算方法,也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多出部分的处理方式。开发商在销售房屋前,就会误导购房者,这时购房者应该在购房前,就谨慎选房,看合同上的公摊面积是否与实际的公摊面积相符,如果不符合,签合同时就和开发商商量好。

  ●信息泄露广告频繁发

  案例:“您好,我是某某装修公司的,您的新房就要交房了是吧,可以来我们店里看看,有很多优惠。”市民李先生从交房开始,就接到了装修等各类商家打来的电话和短信。当李先生问起销售人员从何处获取他的个人信息时,对方却说是从开发商那里得到的。忍受不了的李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负责,但是对方拒绝承认是他们的原因造成的泄露。

  提醒:按照法律规定,业主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开发商对业主的个人信息应该保密,开发商泄露业主信息,开发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因为取证困难,业主维权时就有难度。对此,建议购房的市民,谨慎填写信息,并且在手机上安装防骚扰软件,避免骚扰电话。(姚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