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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物无凭证维权难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5-03-10 08:47    编辑: 马燕燕         

  近日,市民王女士通过“刷朋友圈”购买化妆品,却“刷”来了麻烦。无奈之下,向西宁市消协进行投诉,但由于王女士的微信购物缺少必要的凭证,市消协无法受理。

  “亲,本店已到新货,数量有限,喜欢就赶紧拍下来哦!”前不久王女士在玩微信时,加了一个网名为“宝宝vs俏十岁”的网友。 “宝宝vs俏十岁”自称是“CHOISKYCN俏十岁”面膜代理商,按照批发价每盒198元供货,通过聊天,王女士认为网友“宝宝vs俏十岁”的面膜价格低廉(原价每盒298元),质量可靠,于是就通过支付宝,汇款990元购买了5盒“CHOISKYCN俏十岁”面膜。三天后王女士收到网购的面膜,打开包装后发现通过微信购买的“CHOISKYCN俏十岁”面膜,与以前用过的同品牌面膜差别较大,防伪码无法查询,于是,王女士发微信向网友“宝宝vs俏十岁”提出退货,对方先是百般推脱,再后来王女士发现卖家已把自己拉进微信黑名单,无法取得联系。

  市消协提醒:通过微信购买商品,多数属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卖主收款后是否发货、商品质量是否合格、商品售后服务如何等不确定因素增加了交易风险,且没有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举证困难,很被动,很难进行有效维权。(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