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门源回族自治县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成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第一个也是唯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县。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中央文明委为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在各省(区、市)前列,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城区)而设立的一项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和前提。
近年来,门源县以全局视野和整体思维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考虑,投入资金推进文明县城创建。门源县确定了选树典型、思想道德建设、民族团结、平安门源等创建载体,覆盖社会方方面面。
门源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收入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以养老、就业再就业、医疗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在经济建设的同时,“文化门源”建设也如火如荼,门源古城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回族宴席曲和华热服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华热窝儿药枕、藏毯、刺绣、奶皮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挖掘和保护。
另悉,门源县泉口镇此次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马智尧 马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