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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大整治 保护小餐桌

来源: 青海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5-03-03 17:18    编辑: 马燕燕         

  昨日,记者从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和小餐桌食品安全春季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按照自查、整改、检查和总结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督促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小餐桌)整治做到八个严查、建筑工地食堂做到五个落实、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做到八个规范,有效保障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和小餐桌食品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西宁市食药监局将会同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对各区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另外,针对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和小餐桌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和新建、搬迁学校及建筑工地、社会福利机构及小餐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餐饮(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及监督抽验。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不具备基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无证经营的食堂要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通告相关部门并坚决依法取缔。(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