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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律七进”建设法治海西——专访海西州司法局局长谢庆英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12-22 16:05    编辑: 马秀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年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建设法治海西,积极探索创新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机制、路径和载体,不断提高党政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海西州司法局局长谢庆英。

  谢庆英说,抓好法律七进,首先要更新观念。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有效载体,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可靠路径。要坚持“法治宣传为民、法治创建惠民、法治文化育民”的理念,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在促进法治中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动法治海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其次,建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是开展好“法律七进”的关键所在。海西州从完善领导机制入手,着力构建“法律七进”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体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评价要点,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四个方面列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法律七进”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海西”、“文明海西”、“法治海西”建设标准。市、县、行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也普遍制定了成员单位职责,出台了具体考评标准,将“法律七进”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形成“法律七进”全新的工作格局。

  同时,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每一进”的相关内容,是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前提。在“法律进机关”中,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中,大力宣传与农牧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依照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在“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中,重点宣传安全生产、职工维权、财税、金融、投资,就业促进、劳动合同,产品质量、环境和生态保护、消防,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进宗教场所”重点抓好宗教人员学习宪法、民族宗教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谢庆英说,普治结合是深化“法律七进”的首要选择。将“法治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作为“法律进机关”的主载体;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主载体;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作为“法律进学校”的主载体;将“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作为“法律进企业、进单位”的主载体。与此同时,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建立了州、市、县、行委联系点,形成了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群体,以此推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