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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体育艺术类招录方式确定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03-28 10:04    编辑: 马秀

  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随着我省2014年高考实施细则出台,艺术类、体育类及特长生招考及录取方式也相应确定。

  ※艺术类※

  艺术类招生考试除教育部允许可单独组织校考、不编制分省计划的艺术类院校外(含国家部委所属院校),其余院校须认可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否则这些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确定的录取名单我省均不认可。

  同一考生在上述多所院校参加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到考区招办填写《青海省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录取时,省招办严格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投档。考生被正式投档后其他高校才发来的预录取名单,我省不认可且不改投档案。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但中职毕业生(即“三校生”)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否则不予录取。

  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达到我省确定的艺术类招生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与录取的考生,和普通类考生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

  温馨提示:艺术类考生不能在两个以上不同的艺术类专业之间平行填报双跨志愿,分别填报、分别投档、分别录取。

  ※体育类※

  体育类考生要在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填写《体育专业考生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并达到我省确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体育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排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特长生类※

  特长生分为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是指部分院校面向中学招收的在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绘画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非艺术类考生。招生人数一般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以内。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录取时享受适当降分录取。录取后,学习的不是艺术类专业,但必须加入学校的艺术团体,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

  体育特长生(也称“高水平运动员”),指报考普通院校非体育专业但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拿到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上享受优惠,一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体育特长生,录取时成绩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就可以进入报考的高校;二是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可以不参加全国高考,只参加招生学校举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学校对这些学生的文化化课考试分数要求较低)。(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