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全省高中等教育布局及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专题会议获悉,我省出台《进一步优化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布局及学科专业结构的意见》,此举旨在对我省三所普通高校办学定位、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促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从而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意见》根据我省高等院校办学历史和区位优势以及资源优势等,对三所普通高校进行办学定位:青海大学加快“211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步伐,做强工学、做精医学、做优农学,提升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专业,加强科学研究,建设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合理安排师范教育规模,在培养好基础教育师资、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藏汉“双语”师资培养培训的同时,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适应我省经济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学科专业,2016年完成新校区建设,建成青海应用型综合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以建设综合型民族大学为目标,在办好民族特色学科专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学科专业方向,发展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需要的理工类特别是工学类等应用型学科专业,增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意见》规定,到2015年,青海师范大学基本完成新校建设任务。同时3所普通本科高校新增设物联网工程等14个专业,重点建设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4个专业,冶金工程等28个专业增加招生,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2个专业减少招生,社会学等12个专业限制招生,法学等24个专业隔年招生,教育技术学等19个专业停止招生。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理工类等应用型专业分别占本校专业设置总数的50%、40%、40%。
《意见》根据我省优势、特色、新兴产业和生产生活性现代服务业发展及工业“双百”工程的需要,重点优化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布局,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西宁、海东两市和海西州在现有中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各建设1所综合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拓宽中职与高职专业对接渠道,加大面向中职的高职招生计划。到2015年,力争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规模的45%,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中阶段教育的50%左右;到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规模的50%。优化州、市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改变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相对分散、部分学校规模偏小的状况。到2020年,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实现特色化、规模化、集团化办学。
《意见》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到2015年新增设饲料与动物营养等15个专业,重点建设农畜特产品加工等30个专业,畜牧兽医等10个专业增加招生,文秘等4个专业减少招生,公共卫生管理等23个专业隔年招生,路政管理等10个专业停止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到2015年,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促进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化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同时新增设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等10个专业,重点建设采矿技术等17个专业。同时,在现有高职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6个专业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专业对接面,到2015年,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20个专业的全面对接,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另外,在发展藏区职业教育方面,我省在办好现有传统专业的基础上,加大异地培养力度。推进与对口支援六省市的职业教育合作机制,扩大异地办学规模,到2015年,异地办学规模占我省中职教育的20%。从而使更多的藏区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