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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撤并程序和行为 我省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学校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02-21 09:44    编辑: 李滨

  2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依据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全省各地必须科学制订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学校。

  依据规划要求,全省各地在人口密集的地区,适度扩大学校规模,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对确实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未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防止盲目推进“小学进镇,初中进城”。各地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的、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的,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由当地政府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