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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业培训可享4项优待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02-13 09:20    编辑: 马燕燕

  2月12日,本报推出首篇《本报再行动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2月12日,多名应届毕业生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咨询创业培训具体事宜。

  记者从省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了解到,凡是认真参加完SYB创业培训课时、完成创业培训计划书、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均可享受4项国家优惠待遇:开办自己的企业,免地税;国税提高起征税(征收税款的金额);小额的免息贷款(个人最高可贷5万元左右、实体最高可贷10万元左右、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只需缴纳50%的利息,剩余50%的利息由国家补助);国家免费提供创业项目;为合格学员提供后续的支持服务。

  创业培训招生对象:有强烈的自我创业意识的人;待业失业大学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户籍在青海省,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均可参加。以上人员男女不限,青海本地户口免学费。报名时,需提供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各2份。 (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