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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将实行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4-02-12 08:48    编辑: 马燕燕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快普及全市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今年起,我市将分地区、按园类逐步实行幼教师资资格准入制度,大力促进幼教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

  据了解,我市将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加强幼儿师资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市、县区教师培训体系,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组织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培训,加大培训幼教师资的数量,整体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完善幼儿园师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任职条件,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可任职;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市、县区政府要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并落实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