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结合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建立长护险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确立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逐步健全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2026年,有条件的地区将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27年,有条件的地区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2028年,全面推进实施,制度覆盖所有统筹区。
信息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