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群众诉求回应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怎么算?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8 10:21    编辑:王瑞         

  登记内容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怎么算?

  处理情况

  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工资,如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信息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