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群众诉求回应

帮同事分担工作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7 10:07    编辑:路国珍         

  登记内容

  帮同事分担工作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处理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帮工”出于用人单位生产目的,单位受益,属工作原因,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