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群众诉求回应

海东市女职工产假有何变化?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09:33    编辑:张小千         

  登记内容

  海东市女职工产假有何变化?

  处理情况

  答:您好,从2025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海东市,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职工,在《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188日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合计218日。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