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群众诉求回应

年休假后是否能休探亲假

来源: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5 16:05    编辑:张启杰         

  登记信息:

  年休假后是否能休探亲假?

  处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4〕103号)规定,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职工符合条件的,可分别按规定休年休假和探亲假。关于休假审批程序,请你与所在单位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