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群众诉求回应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5 09:39    编辑:易娜         

  登记内容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处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费用,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