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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高质量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省司法厅负责人就《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答记者问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1-28 09:01    编辑: 许娜         

  日前,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月26日,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作政策解读、答记者问。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

  答: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新时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作出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纲要》,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问:《实施方案》中的总要求和目标是什么?

  答:明确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与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相适应、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为法治青海、法治社会建设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问:《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是如何安排的?

  答:《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与《纲要》保持基本一致,由十个部分组成:一是新时代推进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二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制度更加完善;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妥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七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八是健全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九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十是完善党领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实施方案》按照中央部署全落地、目标任务不缺项、省情要素有体现、举措分工接地气的思路,注重夯实基础与补齐短板有机结合、既定任务与新增部署有效衔接、精心筹划与狠抓落实一体推进,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央有关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规划,明确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的相关任务,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针对我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滞后现状,提出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二是承接好中央法治建设有关新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支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公民提升法治素养,促进法治青海、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中央四部委《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全过程。三是压紧压实推进法治政府责任。为增强《实施方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与推进措施分解表》,将10个部分内容细化为33项目标任务、165项推进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确保《纲要》顺利推进、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