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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就《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答记者问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2-30 09:55    编辑: 许娜         

  经第157次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了《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省水利厅副厅长王永祥就《规划》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规划》编制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华水塔生态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要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同年8月在视察指导青海工作时强调,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容不得半点闪失。;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青海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同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把三江源保护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2019年9月、2020年1月和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及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上游产水区重在维护天然生态系统完整性,要以三江源等为重点,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中华水塔生态保护,已成为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实施、事关碳达峰碳中和愿景实现、事关长江经济带发展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任务。2019年4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中华水塔保护相关工作,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我省安排要求,2019年上半年省水利厅组织编制《规划》。在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先后两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及相关市州意见等基础上,历经两年多反复打磨形成了《规划(送审稿)》,于2021年1月和5月分别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审查和水利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于2021年9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问:《规划》的实施将对中华水塔地区产生怎样的效益?

  答:《规划》为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战略性的顶层设计和可操作性的行动策划,是今后一个时间内我省建设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之一。《规划》的实施,将基本实现中华水塔地区水源涵养能力稳固提升、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水利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的战略目标,有效促进民族地区人水和谐共生,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方面,通过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域草地、林地生态系统保持健康稳定。通过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主要河流区域出省境水量保持稳定,江河源水质稳定维持在Ⅰ~Ⅱ类。充分发挥中华水塔地区在提供优质水源、控制侵蚀和保护土壤、调节气候、科教文化和旅游休闲等方面的功能。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建设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和绿色灌区工程,保障城乡特别是农牧民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切实解决关系到农牧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维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通过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镇重点河段防洪达标率,有效应对洪水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深度挖掘、保护和发扬江河源文化,营造全社会珍惜江河源、自觉保护江河源的良好氛围。经济效益方面,通过推进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与山洪灾害防治,有效减少洪涝灾害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失。通过城乡供水、绿色灌区、绿色牧区水利等工程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如期实现江河源头区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促进长江、黄河和澜沧江区域出省境水量保持稳定,持续保障中下游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经济效益久远而稳固。

  问:《规划》的范围包括我省哪些地区?

  答:本次《规划》中华水塔地区范围与《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以及青海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2020—2025年)》等范围保持一致。规划范围包括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全部行政区域的21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山镇,共158个乡镇、1214个行政村(含社区),国土面积39.5万平方公里。

  问:《规划》的目标有哪些?

  答:《规划》的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中华水塔全面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多年平均江河径流量基本保持稳定,江河水质保持优良,区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Ⅰ~Ⅱ类,水生态系统稳定向好;水资源节约保护成效明显;民生水利基础设施逐步健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远期目标是,到2035年,中华水塔坚实稳固,水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长江、黄河、澜沧江水源保持稳定纯净,河湖面积确保不因人为因素减少,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运行高效的水生态监管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源头活水清洁丰沛,人水相亲、和谐共生的水生态保护格局全面形成。

  问:《规划》对中华水塔地区水生态保护是怎样分区布局的?针对不同的分区采取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答:《规划》根据流域片区,依托河流水系脉络,按照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澜沧江流域、内陆河流域4个片区采取保护措施,构建流域水生态保护平面格局。在长江流域,曲麻莱县以上以封禁保护为主,推进天然林草保护和围栏封育。玉树市段以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湖水系综合整治为重点,完善城乡供水和防洪设施。在黄河流域,达日县以上将加强天然草场保护,贵德县等人口较为密集区域合理控制水土资源开发规模与强度,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澜沧江流域,推进载畜平衡,加大沙化土地防治力度,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进绿色灌区建设,着力补齐防洪、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在内陆河流域,环青海湖地区将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现代生态畜牧业,加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退化草原治理,提高改善入湖水质。其他区域最大限度维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

  《规划》根据功能分区,以源头保护为重点,以涵养水源为核心,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按照源头保育区、涵养保护区、和谐共生区3个分区构建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的纵向格局。在源头保育区体现“禁”。包括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保育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采取最严格保护模式,重点保护好江河源头区的河湖湿地、雪山冰川。在涵养保护区体现“治”。包括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育修复区和传统利用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上游加强退化草地、沙化土地治理和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其他区域加大水土保持防治力度,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在和谐共生区体现“控”。包括除三江源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以外其他区域。长江上游沱沱河流域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强封育保护和局部治理,其他区域合理控制水土开发强度。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保证《规划》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答:为确保《规划》的实施在中华水塔地区达到预期的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从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提高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水生态监管体系五个方面谋划了38个项目,其中包括6个重点工程,分别为黄河青海黄南州和海南州段水土保持工程、重要河流城镇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黄河青海段干流防洪二期工程、三江源河源文化保护与建设工程、水生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程。此外,因中华水塔地区具有特殊重要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受限,《规划》提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和我省建立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河湖生态管护员制度、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等政策支撑,明确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前期工作、开展技术攻关、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撑,确保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