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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希望酌情实行五项管理规定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1-11-30 09:05    编辑: 马燕燕         

  具体内容

  去年起在全国实行五项管理规定,对学生减负作了要求。我的孩子九月份将上初一,如果学校不留作业,或者少留作业,像我们这样的家长没有专业辅导能力,孩子一定会吃亏,一定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落下来。当前,我国的国情还不允许过于宽松的学习成长环境,相信每一所初中也都不愿意看到升学率排名靠后,孩子们无所事事,没有青春本该奋斗的模样。要求学校不要受制于五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要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有顾忌,可以向家长征求意见,假如有个别家长不同意留作业或者少留作业,那可以不写。

  处理意见

  网友:您好。我厅于2021年8月8日收到您在人民网论坛留言(信访编号:6300002021080489822),我厅受理了信访事项,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答复:国家和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尤其是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具体实践进行安排部署。我省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要求,并在2020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青教基[2020]104号)。国家和我省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是要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引导学校、家庭和社会更加注重“五育并举”,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减负”要减的是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过重的课业负担,减的是机械的、重复的刷题训练,要科学的减、合理的减,并不是一味的、盲目的减。部分家长与您有着同样的顾虑,担心“减负”后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影响孩子学业水平。对此,我省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减负不减质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努力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方面做功课、下功夫,省教育厅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青教基[2021]36号),从课程管理、教学管理、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反思、实验教学、课内外辅导、考试与评价、教研与培训、考核与督导等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制定了56条具体可行的措施,全面规范教学常规,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同时,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设计与质量管理的通知》(青教基办函[2021]21号),从明确作业的功能和目标、科学有效设计作业、优化完善作业布置、强化作业管理研究、加强作业支撑保障5个方面,制定了规范作业设计、创新作业形式、丰富作业类型、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及时批改和反馈、认真讲评与辅导、明确管理责任、加强课题研究、加大公示监测力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促进家校协同育人12项具体措施,以确保实现“减负不减质量”的目标。今后,我们在逐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政策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消除家长顾虑,引导广大家长朋友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青海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