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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次反映噪音扰民至今未落实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1-11-30 09:09    编辑: 马燕燕         

  具体内容

  尊敬的省长您好:大半夜向您反映噪音问题实属无奈,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吾悦广场对面乐家湾安置项目工程自五月以来,天天通宵施工。多次向12345反映,12345告知此地段属于城东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而城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部门晚上无人值班,不能落实。派出所、城管半夜3点都至工地阻止过施工。而主管噪音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只有一次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我,说该工程自我投诉起已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我询问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有限期为何时,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全西宁市四区夜间都有环保部门监管,而经济开发区晚上无人监管,投诉后也未落实噪音扰民问题,只是草草回复。请省长帮忙解决该问题。真的不想被施工噪音半夜惊醒。

  处理意见

  李洮先生:您好,你于2021年10月2日省长信箱反映吾悦广场对面工地噪音扰民问题(信访号6300002021100251643),我们于2021年10月1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具体情况和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市民反映的工地是西宁市城东区上十里铺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设单位是青海汇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目前处于深基坑基础施工阶段,由于深基坑支护有寿命期,且周边环境较为复杂不能长期暴露,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赶工期造成周边居民的噪声污染。

  二、处理情况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经核查,施工单位已办理夜间施工噪音排放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同时在周边小区张贴居民谅解书。针对本次噪音投诉问题,我局已约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夜间施工扰民,同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及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噪音扰民,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作业时间,严禁施工噪音扰民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我局将对园区建筑工地加大噪音管控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边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如不服本答复意见,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在受理。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